考研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

2021-09-01来源:海文考研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

 

一、实践的本质、基本结构与形式的多样性

(一)实践的本质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社会性的物质活动。

(二)实践的基本结构

人的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客观过程。实践的主体、客体和中介是实践活动的三项基本要素,三者的有机统一构成实践的基本结构。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关系,包括实践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其中实践关系是最根本的关系

(三)实践的基本特征

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自觉能动性、社会历史性。

(四)实践的基本类型

实践有三种基本类型:物质生产实践(最基本的实践活动)、社会政治实践、科学文化实践。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当代社会开始产生一种新的实践形式,即虚拟实践。

二、实践在认识活动中的决定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在实践和认识之间,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表现在:

(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三)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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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识的本质

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对认识本质的科学回答。深刻把握认识的本质必须弄清各种哲学派别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回答。

(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本质的不同回答

1.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坚持反映论的立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2.唯心主义认识路线否认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认为认识先于物质,先于人的实践经验。

(二)旧唯物主义对认识本质的回答

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特点是以感性直观为基础,把人的认识看成是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外界对象。它有两个严重缺陷:一是离开实践考察认识问题,因而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二是不了解认识的辩证本性,离开辩证法来考案认识问题,因而把复杂的认识过程简单化了,把活生生的认识运动凝固化了,把多方面的认识要素片面化了。最根本的是它看不到主观和客观之间的矛盾及其相互作用。

(三)辩证唯物主义对认识本质的回答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继承了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的合理前提,又克服了它的严重缺陷。它坚持以科学的社会实践为特征的实践观,这是两种认识论的根本区别。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它把实践的观点作为整个认识论的基础,以实践的观点阐述人的认识活动及其规律,科学地规定了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对认识的发生和发展、认识的目的和作用、认识正确与否的检验标准等一系列重要认识论问题,作出了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完全不同的科学解释。二是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考案认识的发展过程。它科学地揭示了认识过程中多方面的辩证关系,全面地揭示了认识的辩证性质。

四、认识的过程

(一)从实践到认识

1.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它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直接性是感性认识的突出特点。

2.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具有抽象性和间接性的特点。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关系

*一,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第二,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第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关系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也需要在实践中发展。如果割裂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要么走向唯理论,即否认感性认识而片面夸大理性认识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犯教条主义的错误;要么走向经验论,即否认理性认识而片面夸大感性认识的作用,导致实践中的经验主义。

4.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本条件

*一,投身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

第二,必须经过思考的作用,运用理论思维和科学抽象,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形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

(二)从认识到实践

从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是更为重要的飞跃,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在于:一方面,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此外再无别的目的;另一方面,认识的真理性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

(三)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

1.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是一个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辩证发展过程

2.经历两次飞跃,实践与认识的运动既完成了,又没有完成。说它“完成了”,是针对具体事物的认识而言的。说它“又没有完成”,是针对实践和认识运动过程的向前推移、向前发展而言的。习近平指出,“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

3.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认识运动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这是人类认识运动的辩证发展过程,也是人类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这一认识运动过程和基本规律决定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和历史的。所谓具体的,即主观认识要同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符合;所谓历史的,即主观认识要同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客观实践相适应。由于客观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所以,主观认识也应当是具体的、历史的。当事物的具体过程已经向前推移,转变到另一个具体过程的时候,主观认识就应当随之而转变。

五、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一)真理的客观性

1.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2.真理的客观性:一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中包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二是指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客观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一标准。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的内容表明了主客观统一的确定性和发展的无限性。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任何真理都必然包含同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否则就不称其为真理,这一点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二是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2.真理的相对性,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事物的客观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总是有限度的,也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真理所反映的对象是有条件的、有限的;二是真理反映客观对象的正确程度也是有条件的、有限的。任何特定的真理不仅所反映的对象在范围上是有限的,而且其正确程度也是有限的。任何真理都只能是主观对客观事物近似正确即相对正确的反映。

3.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关系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

其一,二者相互依存。所谓相互依存,是说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本质和规律的每一个正确认识,都是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一定条件下的认识,因而必然是相对的和有局限性的;但是在这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一定条件下,它又是对客观对象的正确反映,因而它又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其二,二者相互包含。所谓相互包含,一是说真理的绝对性寓于真理的相对性之中。二是说真理的相对性必然包含并表现着真理的绝对性。所以,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不可分的,没有离开绝对真理的相对真理,也没有离开相对真理的绝对真理。

在二者的辩证关系中,还要明确,真理永远处在由相对向绝对的转化和发展中,是从真理的相对性走向绝对性、接近绝对性的过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由真理的相对性向绝对性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

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根源于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矛盾本性,是人的思维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或人的认识能力的无限性和有限性的矛盾。

六、真理与谬误

真理和谬误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认识,它们是对立的。

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没有真理也无所谓谬误,没有谬误也无所谓真理;真理中包含着某种以后会暴露出来的错误的方面或因素,谬误中也隐藏着以后会显露出来的真理的成分或萌芽;在一定条件下,真理和谬误可以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是绝对的,但超出一定范围,它们就会互相转化,真理变成谬误,谬误变成真理。真理和谬误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斗争和相互转化,是促进真理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真理的无限发展过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我们要善于坚持和发展真理,敢于和善于同谬误作斗争。

七、真理的检验标准

(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一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真理的本性是主观和客观的一致、符合。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活动,是沟通主观和客观的“桥梁”,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和优点,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和优点。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实在联系起来加以对照,从而判明主观与客观是否一致,判明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

(二)逻辑证明的作用

在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中,逻辑证明可以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但是,逻辑证明只能回答前提与结论的关系是不是符合逻辑的问题,而不能回答结论是不是符合客观实际的问题。已被逻辑证明了的东西,还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并最终服从实践检验的结果。所以,逻辑证明不能取代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一标准。

(三)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

1.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是指:(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一标准,此外再无别的标准;(2)凡经过实践证明了的一切认识都是客观真理,都具有不可推翻的性质;(3)实践能够检验一切认识,即使当前的实践还不能加以判定,最终也会被以后的实践做出裁决。

2.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是指:(1)一定历史阶段上的具体实践具有局限性,它往往不能充分证明或驳倒某一认识的真理性;(2)实践检验真理是一个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3)已被实践检验过的真理还要继续经受实践的检验。

因此,我们必须把实践对真理的检验,看作是全部人类的实践即无*个别的、历史发展着的、整个社会的实践对真理的检验。实践检验和证明真理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永远不会完结。

八、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一)价值及其特性

1.价值体现的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价值离不开主体的需要,也离不开客体的特性。价值既具有主体性的特征,又具有客观基础。

2.价值的基本特性:*一,主体性;第二,客观性;第三,多维性;第四,社会历史性。

(二)价值评价及其特点

1.价值评价是主体对客体的价值以及价值大小所作的评判或判断,因而也被称作价值判断。

2.价值评价的基本特点:*一,评价以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第二,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直接相关;第三,评价结果的正确与否依赖于对客体状况和主体需要的认识。      

(三)价值观与核心价值观

1.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价值本质的认识以及对人和事物的评价标准、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的观点的体系。它与世界观和人生观是一致的。价值观有先进与落后、正确与错误、积极与消极之分。价值观对人的行为起着规范和导向作用。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以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是非、善恶、美丑的评价标准,归根结底以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彻底解放为标准。

2.核心价值观:对民族与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因为它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

(四)真理和价值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

1.实践的真理尺度是指在实践中人们必须遵循正确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真理。实践的价值尺度是指在实践中人们都是按照自己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任何成功的实践都是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统一。

2.真理与价值或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方面,价值尺度必须以真理为前提。另一方面,人类自身需要的内在尺度,推动着人们不断发现新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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