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01-30来源:海文考研

 

 

当前已是7月,按照往年研招院校安排,各大研招院校招生简章将陆续发布。及时关注报考院校招生简章信息可以清楚了解目标院校学校概况、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学制、费用等事项。为帮助考研考生及时了解到目标院校招生简章公告信息,海文考研小编整理“湖北文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内容,一起关注一下吧~

 

2021年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文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说明

1.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5名(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实际招生数以教*部下达计划为准。各学院招生人数届时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研究生的分类、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政策

(1)全日制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基本学制3年(最长不超过5年);学费:0.8万/年/生;住宿费1320元/年/生(4人间)。

(2)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或非脱产;基本学制3年 (最长不超过6年);学费:1万/年/生;住宿费1320元/年/生(4人间)。

最终收费标准以发改部门核定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1)时间:按照教*部规定时间(一般为10月)。

(2)报名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现场确认

(1)时间: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一般为11月上旬)。

(2)确认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前或报名期间各位考生需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机构完成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在教*部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日期和时间:参照教*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初试科目: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二(100分);业务课一(150分)和业务课二(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

(1)我校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办法和程序预计于2021年3-4月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心理素质测试;②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③专业课笔试及面试;④对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主干课程。

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招生目录的“复试科目”栏。

(3)体检:在湖北文理学院校医院进行。

(4)各专业复试成绩权重为40%,具体见各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

五、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发明或科研成果的优先录取。

3.体检、面试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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